湖州师范学院
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备案的报告
湖师院〔2025〕1号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依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有关结果的通知》(浙学位〔2024〕2号)文件(详见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新增了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农业硕士学位点的农村发展、渔业发展两个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4〕9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经过培养成本测算(详见附件2),拟对我校非全日制就读农村发展、渔业发展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定为15000元/生·学年,学制3年。该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现向贵委申请报备。
附件:
1.《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有关结果的通知》(浙学位〔2024〕2号)
2.湖州师范学院农村发展、渔业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培养成本情况说明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备案的报告(附件1、2)[2025].doc)
湖州师范学院
2025年1月6日
(联系人:潘会祥,电话:0572-232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