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10月,前身为湖州师范学院财务处,2020年11月学校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是学校财务和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校一级财务机构,下设计划管理科、会计核算科、采购管理科和综合管理科4个科室。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学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按照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机制,履行“核算、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和管理学校财务(采购)活动,规范学校财经行为。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采购)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2.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努力节约支出,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依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和管理。
4.监督各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好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及时编报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告,准确提供各类财务信息。
5.编制学校年度采购预算和计划,受理采购申请等,负责全校采购管理工作。
6.依法组织开展各类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及时申报纳税,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指导监督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采购)工作,定期开展全校兼职财务(采购)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8.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核对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经营效益。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