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电子客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10

关于铁路电子客票的通知


2024年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

如何获取铁路电子客票?

各位师生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

电子发票开具路径:12306APP—订单—电子发票—开具电子发票。

 

温馨提醒

1.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  

发票抬头:湖州师范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305004711725032

2. 开票人需乘车人本人,暂不支持为其他乘车人代开电子发票。

3. 新政存在过渡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纸电并行,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均可用于报销,但二者仅可选择一种开具4. 各位师生可于180天内登录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账户,如实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官方指南:手把手教你开具火车票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