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5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预算法》《湖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市直预算的通知》(湖财预〔2024〕135号)《湖州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预算管理实际,现就2025年度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重点任务工作,紧紧围绕“创大拼‘博’”建设目标,参考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工作考评结果,坚持“该压则压、该保则保、该减则减”,加强资源统筹力度,加大支出调整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从严从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优先保障各项刚性开支需求,集中财力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零基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实行零基预算,编制全口径预算收支,将学校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编尽编。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二)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强化部门(学院)的主体责任,严控一般性支出,从“零”开始,不设基数,努力降低单位日常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报刊杂志费、委托业务费等只减不增,并按要求进行压减,推动过紧日子落实落细。
(三)统筹兼顾,全力保障重点。要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的部署要求,在保障刚性支出的基础上,紧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项目,全面统筹考虑各类经费,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优先保障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四)明确责任,提高资金绩效。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强化绩效预算思维,编全编实编细预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编制范围
预算编制单位为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所分管工作领域的全校性经费预算组成,其中专项经费预算根据支出类别报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核。二级学院一般业务经费预算由计财处根据教师及学生人数统一测算并按定额核拨,各学院根据计财处测算下达数编制。部门和学院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和执行结果负责。
(二)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依据国家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核实收入来源并稳健填报,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单位需负责编制职责范围内涉及的各类收入(填报收入预算表1)。收入与以前年度变化较大的,需说明原因。
(三)支出预算
各部门、各学院要根据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采用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方法编制2025年支出预算。做到真实准确,申请理由、测算依据和标准等充分完整、客观合理。申请理由依据不充分,测算标准不合理、不精细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学校及部门、学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
(1)人员经费
由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总额核拨办法》等制度进行安排。
(2)日常运行经费
日常运行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结合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逐项填报。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规模要在上年基础上进行适当压减(部门填报表2,学院填报表3)。
其中:办公费和公务接待费根据各部门在编人数实行定员定额由计财处按规定编制,部门无需填报;“三公”经费(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财政下达预算总额控制,部门无需填报。
学院一般业务经费根据计财处下达金额按支出类别分别填报,由职能部门下拨学院的实验室运行经费、学生实习考研、退休教工活动经费等由职能部门申报填写,学院无需填报。
2.专项支出预算
专项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和审核项目申请。归口管理部门要采取“一事一项”原则,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确保专项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归口管理部门按“轻重缓急”对专项依次标注先后顺序,连同立项依据、绩效目标、支出明细测算等资料报计划财务处(填报表4)。学校将根据财力可能进行安排,各专项归口如下:
(1)全校维修改造项目报后勤服务中心;
(2)人才引进、员工培训和进修项目报人事处;
(3)硕博士学位点建设、学科建设及配套项目报研究生院/学科处;
(4)实验室建设报实验室管理处;
(5)科研课题支出、科研奖励费、科研立项及配套等按类别分别报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
(6)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教学项目报教务处;
(7)外教及外事活动费项目报外事处;
(8)图书资料及购置报图书馆;
(9)行政部门家具设备购置报后勤服务中心;
(10)信息化系统建设报信息技术中心;
(11)其他项目报计划财务处。
3.政府采购(资产)预算
各部门和学院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虽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
(四)编制注意事项
根据市财政2025年预算编制要求,各单位在进行会议培训、委托业务费和设备购置的预算申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会议、培训等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和开支范围、标准执行,优先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等场所,严控时间和规模,请各单位做好2025年预算申报。
2.单位内部档案整理、PPT制作、政策制定、绩效自评、自主开展的课题研究、一般性规划等工作,不得委托第三方实施,不得编入2025年预算。
3.严禁购置空气净化器、咖啡机等非办公必需设备,从严控制照相机、摄像机及相关配件等专用设备配置。
(五)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市财政2025年预算编制时间和流程安排,请各部门、各学院提前规划,早做安排,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2025年预算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稿报送计划财务处(邮箱:02510@zjhu.edu.cn)。
(联系人:霍桑 王昊,联系电话:2321189)。
2025年预算编制任务艰巨,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切实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测算真实。对于预算申报中遇到的问题,我处将积极与各单位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以保证2025年校内预算顺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