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4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预算法》、《湖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4年市级预算的通知》(湖财预[2023]129号)、《湖州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预算管理实际,现就2024年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4年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创大、申博”建设目标,参考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工作考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资源统筹,进一步加大支出调整结构,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学校办学实力,着力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全面预算、统筹安排
学校各项收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学校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应统筹各类资金,盘活存量,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与学校财力相适应,确保收支平衡。
(二)厉行节约、突出重点
各部门要积级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坚持财政过紧日子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和实际工作任务量,从严从紧测算部门日常运行经费,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新增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切实将资金用于学校重点建设。
(二)强化约束、提升绩效
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提高学校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努力用有限资金实现最大成效。
三、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编制范围
预算编制单位为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所分管工作领域的全校性经费预算组成,其中专项经费预算根据支出类别报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核。二级学院一般业务经费预算由计财处根据教师及学生人数统一测算并按定额核拨,各学院根据计财处测算下达数编制。部门和学院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和执行结果负责。
(二)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依据国家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核实收入来源并稳健填报,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单位需负责编制职责范围内涉及的各类收入(详见《收入预算表》(表1))。收入与以前年度变化较大的,需说明原因。
(三)支出预算
各部门、各学院要根据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采用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方法编制2024年支出预算。做到真实准确,申请理由、测算依据和标准等充分完整、客观合理。申请理由依据不充分,测算标准不合理、不精细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学校及部门、学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
(1)人员经费
由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总额核拨办法》等制度进行安排。
(2)日常运行经费
日常运行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结合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逐项填报,除学校确定的特殊事项外,预算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上年(部门填报表2,学院填报表3)。
其中:办公费和公务接待费根据各部门在编人数实行定员定额由计财处按规定编制,部门无需填报;“三公”经费(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财政下达预算总额控制,部门无需填报。
学院一般业务经费根据计财处下达金额按支出类别分别填报,由职能部门下拨学院的实验室运行经费、学生实习考研、退休教工活动经费等由职能部门申报填写,学院无需填报。
2.专项支出预算
专项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和审核项目申请。归口管理部门要采取“一事一项”原则,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确保专项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归口管理部门按“轻重缓急”对专项依次标注先后顺序,连同立项依据、绩效目标、支出明细测算等资料报计划财务处(填报表4和表5),学校将根据财力可能进行安排,各专项归口如下:
(1)全校维修改造项目报后勤服务中心;
(2)人才引进、员工培训和进修项目报人事处;
(3)硕博士学位点建设、学科建设及配套项目报研究生院/学科处;
(4)实验室建设报实验室管理处;
(5)科研课题支出、科研奖励费、科研立项及配套等按类别分别报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
(6)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教学项目报教务处;
(7)外教及外事活动费项目报外事处;
(8)图书资料及购置报图书馆;
(9)行政部门家具设备购置报后勤服务中心;
(10)信息化系统建设报信息技术中心;
(11)其他项目报计划财务处。
3.政府采购(资产)预算
各部门和学院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虽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采购预算要应编尽编,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各部门要根据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财力状况和绩效目标合理配置资产。
(四)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财政2024年预算编制时间和流程安排,请各部门、各学院提前规划,早做安排,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2024年预算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稿报送计划财务处(邮箱:lhm@zjhu.edu.cn)。
(联系人:卢慧敏 王昊,联系电话:2321189)。
2024年预算编制任务艰巨,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切实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测算真实。对于预算申报中遇到的问题,我处将积极与各单位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以保证2024年校内预算顺利编制。
附件1:(表1)收入预算表
附件2:(表2)部门经常性经费预算表
附件3:(表3)学院一般业务经费预算表
附件4:(表4)专项支出预算申报表(含绩效目标和支出明细测算)
附件5:(表5)专项支出预算申报汇总表
附件6:《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
以上相关表格请点击右侧下载2024年校内预算编制相关表格.rar
计划财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