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财务年终决算及年末报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徐斌斌发布时间:2022-11-02浏览次数:2240

关于做好2022年财务年终决算及年末报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顺利完成学校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完整准确反映学校年度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现将年末报销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及预算执行

1网上预约报销系统于20221211日关闭,请各位老师于20221212日下班前将网上预约报销单(含酬金业务)交至计财处,未递交的,年终决算时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笔预约报销单。

22022年报销支付截止时间为20221212日,“工会、党费、教育发展基金会、食堂”的经费报销截止时间同上。

3、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的,须在当年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账实相符。

4、采购申报截止时间详见20221014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采购申请截止时间的通知》。

二、收入催缴及入账

1、请各部门、学院及老师认真核对年度内各项收入(包括水电、房租、物业等各类扣款)到账及执行情况,未到款的请抓紧催收。及时查看计财处网站到款信息,已到款的于1225日前办理财务入账、立项分配等手续,做到数据准确、应收尽收。学生学宿费应于1215日之前交清,否则将影响正常选课(助学贷款尚未到账、水产养殖生、复员大学生、新疆西藏生除外)。

2、前期借出的各类票据未到款的,请借据人抓紧时间催收,并于20221225日前汇入学校账户,否则请退回票据。超过上述时间既不到款又不退回票据的将视同借款。

三、往来款清理

1、前期借款(汇款)尚未办理还款结算的老师,请务必于20221212日前结清该笔借()款,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并经所在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批后交计财处。

2、各经办人认真核对合同条款,及时办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经济业务约定的各类保证金、预收款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四、2023年开账安排

20221212日起内部财务清理结账并年终决算,下年度开账时间为202319日,寒假期间不对外报销,2023212日开学后恢复正常报销。

特别提醒:

1.为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请尽早报销;

2.2023年酬金系统升级和全额国库支付改革等原因,请各位老师务必于截止日前完成预约报销及酬金录入。

3.20221-11月的票据须在2022年度内报销完毕,202212月的票据可延长至20233月底。

请大家提前做好年末报销安排及明年的资金支出计划,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侍卫星(6608192321137

                                计划财务处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