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清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324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清单(教育 科研类、环境监测类)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9号).doc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清单(教育 科研类、环境监测类)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9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有关规定,2021202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清单(教育科研类、环境监测类)(详见附件12)分别由省教育厅和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已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1202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清单(教育科研类)

  2.2021202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清单(环境监测类)



浙江省财政厅

  2021315

 

 

 附件列表

浙财采监〔2021〕9号附件1.docx

浙财采监〔2021〕9号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