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分制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6-01浏览次数:45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分制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05]283)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湖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451)制度规章,现启动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分制结算工作。请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做好应届毕业生学分制结算工作。

 

结算对象:师院2018届本科生、求真2018届本科生

 

缴费时间:201864-2018615.

 

收费标准:师院75/学分;求真150/学分

 

缴费方式:缴费方式与学年学杂费缴费方式相同。

 

★★★★学分数有误处理流程:学生至二级学院(系)教学办进行再确认→教学办出具情况说明(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盖章)→学生至教务处进行复核(教务处(部)盖章)→学生至计财处(部)处理费用调整→学生按实际进行缴费。

 

             湖州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求真学院财务部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