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关于编报2018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9-20浏览次数:2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编报2018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改革及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湖财预[2017]235号)、《湖州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预算管理实际,现就2018年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湖州师范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的精神,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区域性大学为目标,认真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精细化管理,盘活存量资金,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实现学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保障。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要与学校财力相适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确定能组织到的收入情况,按照“一保吃饭、二保运行、三促发展”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收支平衡。

(二)权责一致,注重绩效。理清财权和事权关系,使经费预算与部门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计划相一致。收入预算要客观、真实,支出预算要合理、规范,尤其是项目支出要进行科学论证,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如实编制。强化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编报,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推进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三)保证重点,严控一般。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切实保障校党委、行政确定的重点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严控经常性经费支出。

(四)强化执行,规范约束。2018年预算编制与2017年预算执行挂钩,预算支出执行率低于90%的,预算控制数比上年压缩5%。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根据市财政相关规定,对2017年底不符合结转条件的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三、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编制范围

预算编制单位为全校各部门、各学院。专项性经费继续采用归口管理,直接向归口职能部门申报,由职能部门汇总后统一向计财处申报。二级学院一般业务经费由计财处根据教师学生人数统一测算按定额核拨,各学院根据计财处测算下达数编制。

(二)编制方法

采用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方法编制2018年预算。

1.收入预算

各部门应合理分析、预测2018年取得的事业收入、科研收入、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并按要求完整、准确填报《收入预算表》(表1)。各项收入应全额上缴,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管理。收入与以前年度变化较大的,需说明原因。

2.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①人员经费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由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总额核拨办法》等制度进行安排。

②日常公用经费

包括职能部门的日常办公经费、经常性经费以及学院一般业务经费,办公费和公务接待费根据各部门在编人数实行定员定额由计财处编制,部门无需填报;部门经常性经费由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结合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逐项填报。其中:办公设备、通用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等支出统一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由其根据配置标准等规定核定后,编制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支出预算。学院一般业务经费根据计财处测算下达金额分支出经济科目和项目分别填写,由各职能部门下拨学院的实验室运行、教改、实习、退休教工活动等经费由职能部门申报填写,学院无需填报。

③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财政下达的三公经费总额进行控制(根据财政规定,公务接待费在2017年基础上再压缩10%),由校办、外事处、对外联络与发展处等部门填报,其他部门公务接待费实行定额拨款,无需填报。

上述基本支出预算分别填写《部门经常性经费预算申报表》(表2)、《学院一般业务经费预算明细表》(表3)、《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表4)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明细表》(表5)。

2)项目(专项)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按资金投入方向分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后勤保障(含维修改造)专项、师资队伍建设专项、实验室建设专项、教学改革及建设专项、学科及科研项目专项、奖助学专项等相关专项项目经费,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12]131号)文件精神,上述项目均需申报绩效目标。各部门应按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性质相同、使用方向相近的要进行归并,并提出归口管理范围内拟实施的新增项目及需继续安排的续建项目,确定项目预算金额,分项目填报《项目(专项)支出申报(表6),汇总后报学校计划财务处;校党委、行政已确定的项目同时上报。

新增项目按《湖州师范学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专项经费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年新增专项经费进行论证和评审。学校将围绕2018年工作重点并根据财力可能进行安排,未能纳入当年预算,经论证确属需要的,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优先考虑,实行滚动管理。

属于部门、学院职责范围内的经常性事务不属于专项资金范畴,2018年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

 

上述各类支出预算要细化到经济科目,计财处将提供2015-2016年各部门各项目实际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发生额以供参考,并组织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人员作专门培训。

3.汇总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经部门审定后汇总填报《部门经费预算汇总表》(表7),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绩效管理

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结束时,对资金使用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有效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四)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2018年的预算编制继续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一上:各预算单位根据本通知,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预算建议数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计划财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hm@zjhu.edu.cn,计财处汇总后结合财政“一下”指标进行调整,作为财政预算的“二上”数于2017年11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

2.“一下:通过分析、汇总、审核各预算单位提出的预算草案,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等,编制年度预算控制数,于2017年1220日前下发各预算单位。

3.“二上:各预算单位根据学校提出的预算控制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1230日前再次上报本单位预算草案。

4.“二下:结合财政批复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提交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和党委会审批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相关表格在计财处网页下载,各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计财处联系(联系人:卢慧敏 周衍,联系电话:2321189)。

 

 附: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预算编制相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