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学分制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位2016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依据浙价费文件(〔2006〕338号、〔2009〕292号)收费标准,结合我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分制结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
师院2016届毕业生,求真学院2016届毕业生。
二、收费项目
毕业生学分制学费= 学分学费 + 专业学费
专业学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确定,一般以学年为单位。
学分学费= 学生在校修读学分 × 学分收费标准
三、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湖州师院 全日制本科 | 专业学费 | 师范类600元/生.学年;非师范类960元/生.学年;艺术类4000元/生.学年 |
学分学费 | 75元/学分 | |
求真学院 全日制本科 | 专业学费 | 文理专业100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11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3000元/生.学年 |
学分学费 | 150元/学分 |
四、结算办法
1.结算程序
二级学院统计应届毕业生修读学分、创新学分、最低毕业学分等信息,将超出正常修读学分的学生汇总统计,交予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超出正常修读学分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提供给计财处。
计财处根据学分制收费标准进行核算,结合学生四学年预缴学费情况,多退少补。 学生补缴学分学费=学生修读学分学费-最低毕业学分学费(学年预收学费)
2. 学分学费补缴
缴费方式与全日制学生学杂费缴费方式相同。
推荐:学生持建行卡至计财处大厅缴费机自助缴费(东校区自助银行中心1台、西校区燕英体育馆门口1台)
3.缴费时间:6.7-6.15
★请各学院、系辅导老师尽快引导毕业生完成学分学费补缴,然后按照班级为单位进行毕业生离校手续。
湖州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学生处
湖州师院求真学院财务部、教务部、学工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