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年终财务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因年终财务决算、系统升级等原因,本年度学校财务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请各学院、部门和各位老师及时办理经费支出和报销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1月1日学校实行新高校会计制度,要对财务系统进行升级和初始化,故本学期元旦后不再安排报销,下学期开学正常报销。2014年度的票据在12月份未做报销处理的,可以延长报销至2015年4月底。
2.学校本部和求真学院是两个帐套,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本部和求真帐上的各个项目余额,分本部和求真分别填写经费报销汇总单或借(汇)款单报销。
3.计财处于11月初进行了往来款的清理与催结,请尚未办理还款结算的教职工,务必于12月19日前办理还款或结算手续。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学校由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请需要开具国税(内容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发票的教职工,务必在12月31日前来开具。
计财处将于12月初召开兼职财务管理人员会议,具体部署年终报销、新财务规范、国税改革和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发放工作。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赵玲玲。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