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1-05浏览次数:5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差旅费等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浙财行〔2014〕9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
《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10号)等6项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管理规定出台后,部分市、县(市、区)和省级单位在执行中提出一些具体问题。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项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将《差旅费等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管理规定有关问题解答》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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