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2014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浙价费备【2007】30号、浙价费【2006】338号和我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我校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现决定对2014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分制收费结算。
一、收费对象
师院2014届毕业生,求真学院2014届毕业生。
二、收费项目
毕业生学分制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学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确定,一般以学年为单位。学分学费根据在校期间选课学分数计收,在校选课学分包括正常选课学分和重修学分(重修学分学费已经于重修学期结清)。
三、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湖州师院 全日制本科 | 专业学费 | 师范类600元/生.学年;非师范类960元/生.学年;艺术类4000元/生.学年 |
学分学费 | 75元/学分 | |
求真学院 全日制本科 | 专业学费 | 普通专业9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 |
学分学费 | 150元/学分 |
四、结算办法
1.结算程序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计应届毕业生修读学分、创新学分、最低毕业学分等信息,按照“补缴学分=学生修读总学分 – 创新学分 – 最低毕业学分”的计算公式,将超出正常修读学分的学生汇总统计,交予教务处审核。
由教务处在二级学院审核的基础上,对毕业生学号、班级、专业、入学时间、选课修读学分、最低毕业学分、重修学分、学籍异动等情况进行汇总,提供给计财处。
计财处根据确认后的学生信息和以上收费标准进行核算,结合学生四学年预缴学费情况,多退少补。学分制学费结算公式:
学生补缴学分学费=学生修读学分学费-学年预收学费
2. 学费补缴
按照《缴费指南》要求,学生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进行补缴。
缴费方式 | 缴费条件 |
银行柜台缴费 (推荐) | 浙江省内任一建行网点缴费 建行:(师院代码08155、求真代码08156)
在宁波地区缴费,学生统一到工行网点 工行:(师院代码12020789、求真代码12020790) 外省学生到省内建行进行缴费,省外建行没有开通该业务。 |
自助终端缴费 (推荐) | 浙江省建行网点自助终端机缴费(东校区自助银行中心有1台) |
浙江网银缴费 | 开通浙江建行网银后缴费(开通后可以在全国网络登录缴费) |
手机银行缴费 | 开通浙江建行手机银行后缴费(开通后可以在全国手机登录缴费) |
3.学生应于6月8日前缴清学杂费,否则将影响离校手续的办理。
请各学院、求真系、各部门认真做好学杂费结算工作,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湖州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学生处
湖州师院求真学院财务部、教务部、学工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