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必须按时履行缴费义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即将开始,针对目前仍有部分在校学生拖欠学杂费(含学费、代管费、住宿费)。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校学生欠费情况进行清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系,下同)务必将欠费学生名单及欠费金额通知到学生本人(欠费学生名单另发)
2.各位欠费学生务必于6月8日前完成缴费。缴费方式如下:
缴费方式 | 缴费条件 |
银行柜台缴费 (推荐) | 浙江省内任一建行网点缴费(省外建行没有开通该业务)。 建行:师院学校代码08155、求真学校代码08156 学生在宁波地区缴费,统一到工行网点 工行:师院代码12020789、求真代码12020790 |
自助终端缴费 (推荐) | 浙江省建行网点自助终端机缴费(东校区自助银行中心有1台) 持浙江建行卡按照提示进行缴费。 |
浙江网银缴费 | 开通浙江建行网银后缴费(开通后可以在全国登录缴费) |
手机银行缴费 | 开通浙江建行手机银行后缴费(开通后可以在全国登录缴费) |
3.截止2014年6月8日,无故欠费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本学期末的选课(关闭选课权限)。因欠费问题造成的一切影响由学生本人承担。
4.为准确统计缴费情况,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本学院学生欠费名单,对出现在名单中的学生发生出国、休学、转学、退学、转专业、未报到等特殊情况,请学院汇总后尽快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核实,并将调整、修改情况书面反馈计划财务处。计财处将会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 欠费学生如有疑问,请及时到计财处(西校区行政楼一楼财务结算中心,电话2321067,联系人徐老师)查询、核对。
特此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学生处
湖州师院求真学院财务部、教务部、学工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