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试行办法》、《湖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湖州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预算管理实际,现就编制2014年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实现学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保障。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预算编制要保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职能相协调,与学校财力相适应。在明年财政拨款增量有限,学校的招生规模稳定的情况下,2014年的预算收入基本没有增长;由于绩效工资的调增和新增人员因素,人员支出有较大增长。根据“一保吃饭、二保运行、三保建设”的原则,必须确保收支平衡,不做赤字预算。
(二)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为使命,集中财力办大事,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保障校党委、行政确定的重点项目,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理清财权和事权关系,使经费预算与部门履行职责及事业发展计划相一致。收入预算编制要客观、真实,支出预算要合理、规范,尤其是项目支出要进行科学论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如实编制。
(四)勤俭节约,注重绩效。强化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开展节约活动,降低运行成本,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五)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
三、推进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2014年我校经济形势严峻,预算编制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一是部门经常性业务经费按不低于上年预算的10%压减;二是压缩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各部门对项目支出进行梳理,对已经实现项目目标或已到期项目,以及支持方向与党委、行政工作目标相偏离的项目要予以取消,对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要予以归并,对确定要实施的项目支出金额要进行控制;三是加大“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力度,细化“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预算规模,部门的公务接待费按不低于上年支出的10%压减。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1.规范预算编制程序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加强预算管理, 2014年将预算编制程序由原来的“一上一下”改为“二上二下”,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实现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精细化。
2.强化预算约束机制,规范预算调整
各部门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科学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与调整;除重大政策性增支和省市专项补助外,执行中一般不再予以追加。
3.加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整个过程,推动从“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的转变,逐步建立以绩效跟踪为主线,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办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
四、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预算编制范围
预算编制单位为学校各职能部门。
(二)预算编制方法
各部门要根据预算编制原则,采用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方法编制2014年预算。
1.收入预算
部门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预算管理,结合财政部门对高校的生均拨款政策、收费政策,完整、准确地编报各项收入。各部门要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合理分析、预测2014年取得的事业收入、科研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准确填报。收入与以前年度变化较大的,要说明原因。
2.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①人员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人员经费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总额核拨办法》等制度进行安排。
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部门日常办公经费和部门经常性经费。
部门日常办公经费根据各部门在编人数实行定员定额编制。
部门经常性经费是指各部门为完成常规性工作,维持业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经常性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结合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逐项编报。
办公设备、通用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支出统一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根据配置标准等规定核定后,编制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支出预算报计划财务处。
③“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严格实施经费与组团双控工作机制,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严格审批,坚决制止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出国(境)经费预算必须明确并按照工作任务、出访地、人数、时间和经费标准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必须按照接待事项、接待对象、接待人数编制,没有按规定编制预算的,不予安排经费。机关职能部门一般不安排业务招待费,确实需要的列入年初预算,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核后确定。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按资金投入方向分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师资队伍建设专项、实验室建设专项、教学建设与改革专项、学科与科研项目专项、重大宣传活动等;按完工程度分为续建项目、新增项目。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我校2014年所有的项目支出均需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结束时,对资金使用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有效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所有项目支出明细均需细化到具体科目。各部门应按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归口管理范围内拟实施的新增项目及需继续安排的续建项目,确定项目预算金额,分项目填报《湖州师范学院项目支出申报书》,汇总后报学校计划财务处。校党委、行政已确定的项目同时上报。
新增的项目支出按《湖州师范学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专项经费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年新增专项经费进行论证和评审。学校将围绕2014年工作重点并根据财力可能安排项目,未能纳入当年预算,经论证确属需要的,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优先考虑,实行滚动管理。
(三)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2014年的预算编制工作采用“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
1.“一上”:各部门根据本通知,在2013年11月25日前将预算建议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计划财务处,电子文档发jhcwc。
2.“一下”:计划财务处通过分析、汇总、审核各预算单位提出的预算草案,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编制年度预算控制数,于2013年12月15日前下发给各部门。
3.“二上”:各部门对学校提出的预算控制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3年12月20日前再次上报本部门的预算草案。
4.“二下”:计划财务处再次测算、分析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提交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院长办公会议审核和党委会审批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四)预算表格和材料
经常性经费预算申报表、项目支出申报书、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明细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可从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各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联系人:卢慧敏 侍卫星,联系电话:2321189),我们将积极主动地为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共同商讨解决问题,努力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