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工资卡短信服务业务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1-15浏览次数:73

关于办理工资卡短信服务业务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各位老师:
    应广大教职员工的需求,计财处通过与建行、农行沟通,将为各位老师补办工资卡短信服务业务,请还未开通工资卡短信服务业务的老师于1月18日前将您的姓名、卡号和身份证及手机号码报于所在学院或部门的兼职财务管理人员,由其汇总后报计财处统一办理。
注意事项:
1、本次办理仅限于还没开通短信服务业务的教职员工,已经开通短信服务业务的不用再次登记。
2、办理短信服务业务的工资卡仅限于在计财处酬金系统及工资系统中登记的发放工资和奖金的建行卡及农行卡。
3、  务必于1月18日前登记完毕并报计财处,过期不逾受理。
4、请各部门、各学院的兼职财务管理员将汇总后的电子稿发送至ygx,同时将纸质表格交计财处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