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10月,前身为湖州师范学院财务处,2020年11月学校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是学校财务和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校一级财务机构,下设计划管理科、会计核算科、采购管理科和综合管理科4个科室。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学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按照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机制,履行“核算、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和管理学校财务(采购)活动,规范学校财经行为。具体职责如下: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二、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努力节约支出,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和管理。
四、负责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编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告,准确提供各类财务信息。
五、负责各类收费和票据管理相关工作。及时申报纳税。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全校兼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核对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经营效益。
八、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并完善学校采购工作规章制度、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等;
三、审核、汇总、编报学校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四、受理采购申请,确认采购预算指标及采购组织形式;
五、负责授权采购项目的采购备案和信息公示等工作;
六、负责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
七、受理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投诉,协助上级采购监管部门处理采购投诉;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校各单位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九、完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