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财务年终报销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各位老师:
为做好学校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确保2025年度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预算执行效率
为避免年底集中突击支付资金的情况,请各部门各学院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执行效益,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及资金支付等有关工作,及时办理财务报销。
二、财务报销截止时间
1、根据市财政年终决算工作安排,2024年度学校财务年终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结账期间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关闭,各类报销业务暂停办理,2025年财务报销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开始。“工会、党费、教育发展基金会、食堂”的经费报销截止时间同上。
2、因网上预约的报销费用会冻结项目经费,未在报销截止时间前报销的预约单计划财务处将在2024年12月31日统一作废,以释放被冻结的项目经费。
3、采购申报截止时间详见2024年10月8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采购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的通知》。
三、各类收入催缴及入账
1、请各部门、学院及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本年度内各项收入(包括水电费、房租、物业费等各类扣款)到账及执行情况,未到款的请抓紧催收。2024年已到账未认领的各类来款,请及时查看计财处网站到款信息抓紧时间认领,并于12月25日前办理财务入账、立项分配等手续。学生学宿费应于12月25日之前交清,否则将影响正常选课。
2、前期借出的各类票据还未到款的,请借据人抓紧时间催收,并于2024年12月25日前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否则请退回票据。超过上述时间既不到款又不退回票据的将视同借款。
四、往来款清理
1、对于在计财处已办理借款(汇款)手续的部门和个人,尚未核销的,请务必于2024年12月9日前到计财处办理冲销手续。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并经所在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批后交计财处。
2、各经办人认真核对合同条款,及时办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经济业务约定的各类保证金、预收款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特别提醒:
1、距离报销截止只有一个多月时间,请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抓紧时间及时报销;
2、2024年1-11月的票据须在2024年度内报销完毕,2024年12月的票据可延长至2025年3月底。
请大家提前做好年末报销安排及明年的资金支出计划,停账期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侍卫星老师(660819,2321137)。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