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财务年终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1-15浏览次数:1410

关于2023年财务年终报销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确保2024年度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截止时间

1、2023年度学校财务年终报销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2024年财务报销工作暂定于2024年1月11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工会、党费、教育发展基金会、食堂”的经费报销截止时间同上。

2、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将于2023年12月17关闭,请各位老师于2023年12月18前将网上预约报销单(含酬金业务)交至计财处,2023年12月18前未递交的,年终决算时系统会自动取消该笔预约报销单。

3、采购申报截止时间详见2023年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采购申请截止时间的通知》

二、各类收入催缴及入账

1、请各部门、学院及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本年度内各项收入(包括水电费、房租、物业费等各类扣款)到账及执行情况,未到款的请抓紧催收。2023年已到账未认领的各类来款,请及时查看计财处网站到款信息抓紧时间认领,并于12月25日前办理财务入账、立项分配等手续。学生学宿费应于12月25日之前交清,否则将影响正常选课。

2、前期借出的各类票据还未到款的,请借据人抓紧时间催收,并于2023年12月25日前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否则请退回票据。超过上述时间既不到款又不退回票据的将视同借款。

三、往来款清理

1、对于在计财处已办理借款(汇款)手续的部门和个人,尚未核销的,请务必于2023年12月18日前到计财处办理冲销手续。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并经所在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批后交计财处。

2、各经办人认真核对合同条款,及时办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经济业务约定的各类保证金、预收款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特别提醒:

1、距离报销截止仅一个月时间,请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抓紧时间及时报销;

2、2023年1-11月的票据须在2023年度内报销完毕,2023年12月的票据可延长至2024年3月底

请大家提前做好年末报销安排及明年的资金支出计划,停账期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侍卫星(660819,2321137)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