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24583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学生处:

      本学年学生缴费工作基本结束,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杂费内容

    我校学生(含研究生)学杂费主要由学费、住宿费等组成(后文简称学宿费)。延长学制本科生在延长学年缴纳专业学费,如有学分重修根据教务处重修安排进行缴费。

 二、收费标准查询和缴费:

关注“湖州师范学院计财处”公众号→“缴费基站”→“学生缴费”→支付宝扫码→输入学号和姓名→查询收费标准并完成缴费。缴费发票将以短信推送至缴费手机,学生点击链接下载电子发票,妥善保存以备报销使用。

 三、缴费起止时间:

20238月25日-20239月25日。若收费数据导入系统时间提前,不再另行通知。若无特殊情况,逾期未交学生将无法完成注册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清学宿费,学生可在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州师范学院学生缓缴学杂费申请表》,办理缓缴手续,一般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学生申办助学贷款在填写汇款单时,在附言中务必注明学生的姓名和学号,我校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账号:33001649335050002860

开户行:建行吴兴支行

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只需自付剩余部分学宿费(在缴费时费用列表中金额可以修改),助学贷款到账后,计财处会根据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明细单自行冲抵学宿费,贷款若有多余会批量退费至学生建行卡中,不进行零星退费。

(三)因学生住宿情况动态调整,学生住宿管理部门需核对学生住宿情况,计财处将按照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收取。若学生实际住宿情况与收费标准不符,计财处将根据学生缴费情况进行“未交降费、已交退费”操作(27幢、32幢为6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年)。

      (四)若学生发生学籍异动、退宿走读、实习外宿等情况,相关部门或学院请于77日前提供纸质材料至计财处综合科,电子版发送校内邮箱luckyxbb@zjhu.edu.cn.

  

         计划财务处

           20236月30